(一)
决定任命:
林 兢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宁世朝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强初为南宁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维宁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林 兢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冯彦波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瑛瑛(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蒙恪民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文强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卢玉梅(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
卢玉梅(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文强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蒙恪民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冯彦波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瑛瑛(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宁 静(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怀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陆海燕(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 昱(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英(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永革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