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出版的《人民代表报》理论·实践版刊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卫东的署名文章《大力夯实历史文化保护立法保障》。全文如下。
2023年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首次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化建设法治保障,是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立法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职责使命,要切实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发挥好立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一方面,在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立法中,牢固树立传承历史文脉就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围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设定立法规范、作出制度安排,以法的刚性约束让城市在建设中留住“历史文脉”,在治理中守住“城市灵魂”,让市民群众既享受到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幸福感,也留得住城市在历史沉淀中留下的浓浓乡愁;另一方面,注重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中,融合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结合立法项目实际对相关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作出专门规定,例如,在探索推进县域产业振兴等基层治理领域立法时,加强从“产业+文化”的角度开展立法研究,切实把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在地方立法实践中。
本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涉及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项目有9项,包括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促进条例、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修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若干规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若干规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民族教育条例(修改)等7件立法项目以及创建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2项立法研究,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得到大大加强,但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项目占比仍不算高,“小切口”还有继续深挖的空间,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健全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制度等各方面发力。
十三届南宁市委常委会第66次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南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推进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提供了思路。一是围绕五年立法规划的落实,统筹做好《南宁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修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等立法项目安排,强化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的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主线,充分展现全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红色文化、地方特色文化、民族特色文化的南宁市历史文化保护立法体系。二是聚焦历史文化保护“小切口”,深挖南宁市历史文化特色项目,推动“小快灵”立法,常委会今年将立法规划中的二类项目宾阳炮龙文化保护列入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也是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南宁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正是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周旺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促进三江口历史文化资源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该议案交由法制委会后调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议案调查和审议结果情况。为了做好该议案的调查工作,法制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成立了议案调查组,在2023年3月上旬到4月中旬,对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召开专题汇报会,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市发改委等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邕江左岸区域、合江半岛、邕江右岸区域实地调查;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论证,听取意见建议,并赴外省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023年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号议案调查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座谈会,对议案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准确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从“强化规划引领,实施保护先行”“明确部门职责,厘清管理关系”“摸清文化家底,传承历史文脉”“探索市场运行模式,构建有序开发”等四个方面,对保护好三江口历史文化资源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调查报告》。下一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抓好三江口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落地,研究加强立法保护的可行性、必要性,夯实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