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卫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出席发布会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胡昕主持。
2011年、2012年,我市先后出台施行的《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在促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社会健康文明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社会健康、文明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于2017年制定《志愿服务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0年、2021颁布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对新时期志愿服务工作、爱国卫生工作都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市两部现行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市当前相关工作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
多年来,我市违法小广告的查处工作主要执行《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政管理成效明显。但由于违法小广告存在形式、内容多样,违法行为机动性强、违法成本低、难以现场查获等特性,违法小广告逐渐成为维护城市干净整洁的难点问题,对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小切口”立法,进一步强化违法小广告的查处和治理,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合力,消除城市“牛皮癣”乱象,有效改善南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皆于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范卫东介绍了三件法规制定的相关情况,强调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实施任务逐项分解、层层落实。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要大力抓好三件法规的学习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营造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完善规划、制度等配套规定的建设,促进法规有效施行;四是要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规落到实处;五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助推法规贯彻实施。
李建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件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三件法规的深入学习和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三件法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推动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双重飞跃。
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市文明办、卫健委、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兴宁区、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本次发布会,还在十二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分会场,部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