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内容 > 立法工作 > 正文

从立法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南宁实践

发布时间: 2023-07-13 11:43:4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盛、刘映雪

    ▲2022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协商会。     (市人大法制委供图)

    ◀2023年,马山县古零镇乔老片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代表研究讨论《南宁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     (马山县人大常委会供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不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尤其在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立法民意直通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在人大立法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上,蹚出了一条“点多面广、资源共享、全面互动、有序高效”的地方人大立法新路子。
  

人民提意见 反馈有渠道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实施《南宁市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融合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启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站点”)深度融合标准化建设的大幕。如今,全市1.2万多名人大代表在同一平台上开展履职活动。
  “建设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和弘扬法治的履职平台”,是市人大常委会高水平推进站点融合建设的初衷。小小的站点,成了人大代表和站点工作人员宣传、解读我市法规的大舞台。
  在马山县古零镇乔老村站点召开了一场座谈会,人大代表、村支书、村民代表等围坐一起,集思广益,对《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提意见。“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参与立法。乡亲们积极性都很高,大家提出了不少中肯的意见。”乔老村村民潘流飞说。
  令潘流飞感到意外的是,今年2月,他与立法的距离“更近了一步”。依旧在自家门口,潘流飞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的手里接过专程送来的《意见反馈函》,这让他十分激动。原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意见建议反馈暨“送法下乡”活动,向全市10多名人大代表和居民递送了意见建议反馈函,告知他们意见建议已被采纳。
  一封《意见反馈函》,背后彰显的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努力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力的初心,还有在立法过程中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的决心。
  去年3月,市人大法制委在审改《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的过程中,向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良庆区有60余位人大代表提出了94条意见和建议,经记录整理、汇总梳理后上报市人大。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运用“智慧南宁人大”系统,向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反馈《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良庆区三叠石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卢丽娟当听到自己提出的意见被采纳,高兴地说:“身为基层人大代表,就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多往群众身边跑,多听人民心声,多观察思考,主动作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助推法规的完善。”
  “自从我们开展意见建议反馈工作后,在对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收集到意见建议的质量明显提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向华说,“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共同为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合作建智库 “外脑”助立法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授牌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地方立法咨询服务基地(以下简称“立法基地”)。2023年,经过评估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新增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警官学院法学院作为立法基地。
  立法基地的“加盟”,进一步优化整合本地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服务实践两个方面的力量,发挥法学领域“人才高地”和“思想智库”的作用,为地方立法提供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的研究服务。
  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我市立法基地已拥有专家团队和完善的配套设施,初步搭建了专业立法服务平台,畅通了立法机关和专业机构的联系,进一步推进立法调研论证的深度、广度。
  “通过参与立法活动,我们能够了解到大量社会现实情况,倾听到各种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基层的呼声,从而推动立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更具有前瞻性和理论深度,反过来又为地方立法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服务,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教授魏佳说。
  “每一次参与立法,相当于上了一堂‘法治课’。”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威表示,经过一次次深入调研和座谈,深刻体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只是书本里的每一笔、每一画,还是实践中的每一步、每一跃。
  近年来,我市各立法基地通过多渠道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利用教学科研和法律实践等方面优势,为立法项目提供起草、咨询、论证、评估、立法研究等服务,所提的意见和建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参与效果良好。
  

立法来协商 决策更民主


  “大家对条例修订内容有哪些看法,请说一说,我们一起商量。”今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草案)》立法协商会,与学界业内专家云集的立法论证会不同,此次协商会,邀请了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各人民团体机关以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参与协商。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制定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重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把立法协商作为我市地方立法的重要环节,认真梳理、论证和吸纳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
  立法的大门向公众打开。曾参加立法协商会的民盟南宁市委专职副主委林海说:“提出好的意见建议是增强立法协商工作实效的最有效方式。”他还认为,立法协商不是简单的意见征集,而是通过协商将更多民意纳入决策视野,“我们要围绕法规中的重要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协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反复商议。”
  那么,如何更好开展立法协商,推动立法‘奔’向核心问题?
  “我们运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等方式,选取存在的重点、难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来开展立法协商,让不同的观点得到充分表达和交流。”周向华介绍,这样的创新做法,能推动问题研究更深入、协商更有成效,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加快协商成果有效转化为法规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持续推进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