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来自法律、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专家和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专家围绕《条例(草案)》如何界定邕江滨水区域的范围和定位、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管理机构的职能、建设与管理、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论证,并提出许多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范卫东充分肯定了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规划是一道“主菜”,做好邕江滨水区域的规划至关重要,相关部门要立足于“世界级城市滨水空间”的目标和南宁实际科学谋划,体现规划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体现邕江的特色。《条例(草案)》要与规划衔接,融入更多具有南宁特色的元素,同时也要处理好与上位法和南宁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