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单位 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宪法》 |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宣传 | 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 2022年12月31日 | 选联工委 | 徐晓光 | 5552901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 全市乡镇人大主席 | 列入培训学习内容 | 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学习条例内容 | 2022年12月31日 | 选联工委 | 徐晓光 | 5552901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从业人员、人民群众 |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 | 在南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 2022年12月31日 | 调研室 | 黄浩邦 | 5589332 |
单位 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从业人员、人民群众 | 配合组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宣传。 | 在南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问卷调查答题活动。 | 2022年12月31日 | 调研室 | 黄浩邦 | 5589332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南宁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从业人员、人民群众 | 开展《南宁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 在南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南宁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 2022年12月31日 | 调研室 | 黄浩邦 | 5589332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从业人员、人民群众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开展宪法知识普法宣传。 | 在南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调研室 | 黄浩邦 | 5589332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从业人员、人民群众 | 开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 在南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 2022年12月31日 | 调研室 | 黄浩邦 | 5589332 |
单位 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 | 市直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在条例颁布施行之际,在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施行相关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 | 法工委 | 陆沾鹏 | 5552861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南宁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市直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在条例颁布施行之际,在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施行相关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 | 法工委 | 陆沾鹏 | 5552861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地方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
|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业务科室、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 | 参加学习培训 | 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视频直播,将录播课件发给政府部门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地方组织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 2022年12月31日 | 法工委 | 陆沾鹏 | 5552861 |
单位 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环保法》
| 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相关企业 | 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时开展宣传。 | 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时,采取召开汇报(座谈)会、实地调查(宣传)、开展环保法知识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 2022年12月31日 | 城建环保委 | 陆彦明 | 5552968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家庭教育促进法》 | 参加座谈会的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导,最美家庭代表、党员家庭代表、家庭教育专家代表、驻邕高校代表、基层教师代表、行业律师代表。 | 召开南宁市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座谈会,开展宣传。 |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和安排,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组织召开南宁市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座谈会,听取市妇女联合会、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单位开展家庭教育基本情况以及宣传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工作设想发言。聘请专家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宣传。 |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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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委
| 黄孝林 | 5597126 |
单位 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政策 | 参加“每月一研”的与会人员 | 结合机关开展的“每月一研”进行宣传。 | 结合常委会机关开展的“每月一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黄孝林给参加机关“每月一讲”的与会人员进行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政策解读 |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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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委
| 黄孝林 | 5597126 |
家长、教师、中小学培训机构 | 结合开展对我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专题询问进行宣传。 |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我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专题询问。给家长、教师、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双减”落实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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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委
| 黄孝林 | 5597126 |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南宁市献血条例》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师生。 | 开展《南宁市献血条例》宣讲活动。 |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黄孝林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宣讲,普及了献血知识,提高了献血积极性。 |
2022年12月31日 |
教科文卫委 | 黄孝林 | 5597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