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项工作评议1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个,讨论决定重大事项2项,审议法规草案2件,还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现在,我作个简要小结。
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刘宁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上次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广西人大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经验启示,对新时代广西人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体现了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引领性,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当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做到融会贯通、一体推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效,不断开创首府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专项工作评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常委会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具体行动。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并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在审议中,大家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国务院“水十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区38段黑臭水体黑臭消除比率达100%,城市生态品质得到明显提高。在审议中,大家也客观地指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少部分河段水质仍不稳定,生活污水收集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排水体系仍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河湖长制与公益诉讼联动机制仍需逐步完善等等。本次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还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来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总体上是满意的。会上,李建文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抓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构建全民共治的水环境治理新格局,持续擦亮“中国绿城”品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关于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的调研报告。大家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压紧压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等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会议指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整改推进慢,极个别“屡审屡犯”的问题依然存在,追责问责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宽松软”现象,审计监督的震慑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发力、强力推进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大审计整改成果应用力度,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质效,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认真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和监测,初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主动履行保护修复职责,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统筹做好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统计仍需精细化精确化,各类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水平有待提高,等等。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处理好开发与保护、政府与市场、资产管理与资源监管等重大关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科学布局、整体保护、系统修复、高效利用、综合治理,更好发挥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持续“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工业呈现提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会议指出,虽然我市工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目前工业仍是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工业总量规模、质量效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基础再造和全产业链提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创新扩大开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首府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巩固,农业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教育、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文明乡风、淳朴家风进一步展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会议指出,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还不够,乡村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待提高,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需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后续扶持工作还需要持续加强,等等。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园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大家一致认为,经过两年多来的实施,这5件法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条款在执行落实上还不够,实际运用较少,部门协同执法的效果还不明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继续抓好地方性法规施行工作,对发现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完善法规的建议,各级人大要强化检查督促,推动各项法规制度落地落实。要继续抓好法规培训宣传工作,抓紧各项规划、配套制度的落实,推动地方性法规咬合“牙齿”,在推进南宁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常态,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备案审查队伍建设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等等。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要进一步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加强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推动备案审查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代表议案决定执行和建议办理督办情况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今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督办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对6件代表议案进行认真研究,逐件制定办理方案,强化措施推动议案落地落实。对承办的186件代表建议,建立市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及时分办、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强化监督,办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办理过程中,也还存在有些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部分承办单位建议办理集体会商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把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回应民生关切、推动工作改进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强化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全面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落实率、满意率。
五、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和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至2020年,我市实施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有效途径,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南宁,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认为,本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要求,符合我市实际,方案可行。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债券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绩效管理,加大债券转贷资金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六、关于法规审议
会议初次审议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和《南宁市邕江两岸滨水区域条例(草案)》。大家认为,加强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中国绿城”全面提质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绿化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百里秀美邕江”作为南宁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对提升城市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邕江的综合治理、两岸滨水区域的规划建设等都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应当总结提升为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做好邕江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法治保障。在审议中,大家对这两件法规草案,都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牵头,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收采纳,抓紧修改完善,及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推进强首府战略,胸怀“两个大局”,主动把工作放到全国全区大局中思考谋划,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的工作追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坚持清正廉洁,带头勤政廉政,严格家庭家教家风,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作出更大贡献。
现在我宣布,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